心理

当前位置 /首页/生活/心理/列表

涉密文件发文流程

涉密文件发文流程

1、复核: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,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、内容、文种、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,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。

2、登记:对复核后的公文,应当确定发文字号、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。登记的内容包括:发文时间、发文单位、文件字号、文件标题、秘密等级、文件份数和发文编号等,以便于查考利用。

3、印制: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。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。

4、核发:公文印制完毕,应当对公文的文字、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。

涉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、邮政机要通信、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进行传递,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。

TAG标签:文件 涉密 流程 #